以下备注请认真阅读:请予以确认,以免耽误你的行程:
1. 为了你用车安全,规定小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,中、大型车不得超过100公里。
2. 超时、超公里累计计算,超过24点超时费加倍计算。
3. 车辆所产生的路、渡、桥、停、洗车费,由承租方支付。
4. 上、下车外环以外的,加空驶费100元起。上、下车在外省市的路费、公里来回计算。
5. 时间,行程与确认不相符,超出部分另算。任何与司机达成的口头协议,需由双方工作人员确认。
6. 车辆与您预订不符的,请立即通知我们,并且不能上车,否则视为对车辆认可无异议。
7. 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,无法正常行驶的,我们立即替换同等类型车辆并作相应的时间补偿。
8. 确认客户现结的,当天结束后必须一次性结清车价及发生的超时、超公里等一切费用。
9. 对司机服务不满,清立即通知我们。客户认可,路单签字则对此行程的服务及租金无异议。
10、驾驶员外出工作餐及住宿由客户安排。
11、所需发票请正确填写公司抬头,地址。用车结束后快递贵公司。
12、如公司支付的,收到发票后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转账,现金或支票方式结清所有费用。
13、无故退车方必须赔偿车价50%违约金。当日取消用车须赔偿车价100%违约金。
14、要求贵司预付定金的,本司以收到定金为准,无故退车定金一律不退。
15、此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,双方各持一份,传真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